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簡介
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下稱“基金”)根據澳門特別行政區第24/2026號行政法規而設立,為在經濟及科技發展局內運作,具有行政及財政自治權並擁有本身財產的自治基金,宗旨為配合澳門特別行政區科技發展政策的目標,對有助提升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科研實力、創新能力及競爭力的各類項目提供資助。
基金的職責為對下列項目給予資助:
(一)有助產業發展的研發、推廣或創新項目;
(二)有助推動研發成果轉化的科研項目,包括設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科研平台或技術轉化平台;
(三)支持國際科技組織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的設立與運作的項目;
(四)推進科技及科創體系建設的項目;
(五)有助推動對外科技合作的項目;
(六)推動對社會經濟發展屬有利且優先的科技轉移的項目;
(七)有助企業透過應用科技以提高生產力和加強競爭力的項目;
(八)專利申請;
(九)有助普及和深化科技知識的項目;
(十)屬其宗旨範圍內的任何其他項目。
基金亦具有職責對在科學技術研究開發活動中作出重要貢獻的自然人、私人實體及公共實體給予奬勵。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