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動到内容區域
A
A
A
繁 體
POR
ENG
A
A
A
繁
POR
ENG
科學技術發展基金
>
資助服務
>
科研平台資助計劃
>
聯合類平台
關於我們
歡迎辭
基金簡介
基金年報
私隱聲明
使用條款
聯絡我們
資助服務
資助計劃預計申請時間表
帳戶申請
指引、表格、樣式及範本
科研及創新資助計劃
企業創新研發資助計劃
對外科技合作資助計劃
科研平台資助計劃
科技研發人才資助計劃
過往項目資助計劃(2025年或以前)
澳琴聯動
政策措施
轉化案例
科技合作
內地與澳門科技合作
葡萄牙與澳門科技合作
澳門專家進入國家科技計劃專家庫
科技獎勵
國家科技獎
澳門科技獎
何梁何利科技獎
光華工程科技獎
成果轉化
科研成果集
成果報導
產學研對接活動
產學研配對服務
科技活動周
公開信息
基金信息
基金公告
宣傳資訊
資助公報
獲批項目
結題項目
服務素質
支援措施
滿意度調查
常見問題
科研項目
科技獎勵
關於我們
歡迎辭
基金簡介
基金年報
私隱聲明
使用條款
聯絡我們
資助服務
資助計劃預計申請時間表
帳戶申請
指引、表格、樣式及範本
科研及創新資助計劃
企業創新研發資助計劃
對外科技合作資助計劃
科研平台資助計劃
科技研發人才資助計劃
過往項目資助計劃(2025年或以前)
澳琴聯動
政策措施
轉化案例
科技合作
內地與澳門科技合作
葡萄牙與澳門科技合作
澳門專家進入國家科技計劃專家庫
科技獎勵
國家科技獎
澳門科技獎
何梁何利科技獎
光華工程科技獎
成果轉化
科研成果集
成果報導
產學研對接活動
產學研配對服務
科技活動周
公開信息
基金信息
基金公告
宣傳資訊
資助公報
獲批項目
結題項目
服務素質
支援措施
滿意度調查
常見問題
科研項目
科技獎勵
科研平台資助計劃——聯合類平台
(2026年度)
申請日期:2026年10月26日至11月25日
重要提示:申請實體須於截止日前(辦公時間內)將已作簽署之項目計劃書紙本文件及相關附件遞交至本基金。
主管部門
支持領域及建設內容
資助金額
申請條件
合作對象
配套投入
申請要求
合作要求
成果產出
填報方式
形式審查
評審方式
其他事項
下載區
為貫徹落實《粵港澳大灣區發展規劃綱要》等文件要求,充分發揮粵澳科技和產業優勢,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根據《廣東省科學技術廳與澳門科學技術發展基金關於開展聯合資助粵港澳聯合實驗室的工作計劃》,澳門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以下簡稱:澳門科技基金)與廣東省科學技術廳(以下簡稱:廣東省科技廳)共同開展聯合資助粵港澳聯合實驗室(以下簡稱:聯合實驗室)。
一、主管部門
本聯合資助主管部門澳門方為澳門科技基金,廣東方為廣東省科技廳。
澳門申請方的申請與受理、評審與批准、實施與管理以及結題均按現行《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資助規章》進行管理。
獲確定立項支持的聯合實驗室,需與澳門科技基金簽訂《資助同意書》,與須按廣東省科技廳相關文件的規定執行。
返回頂部
二、支持領域及建設內容
本年度資助1所人工智能與大數據領域的聯合實驗室。
建設內容:聯合實驗室結合國家戰略和粵港澳大灣區科技創新及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圍繞跨境資料發展需求,在澳方優勢學科領域開展應用研究、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推進成果轉移轉化、引進培養人才團隊、廣泛開展合作交流等,積極打造高水準科技創新載體和平台,服務粵港澳大灣區資料要素跨境流動與數字經濟發展。
返回頂部
三、資助金額
聯合實驗室建設期 3 年,廣東省科技廳資助強度 1,000 萬人民幣/家,澳門科技基金資助強度 1,300萬澳門元/家。
返回頂部
四、申請條件
聯合實驗室的牽頭單位須為澳方的實體(以下簡稱:澳方牽頭單位),且該實體須符合澳門科技基金《科研平台資助計劃(2026年度)》第一章第三條第(一)款、第(二)款,以及第二章第一條第(五)款的規定。
澳方牽頭單位須聯合粵方或粵港雙方高校、科研機構、企業等共同申報,應至少包含1家粵方單位。
優先支持尚未建有以澳方牽頭單位建設之聯合實驗室的單位牽頭建設。
返回頂部
五、合作對象
粵方參與單位應為在廣東省境內註冊的企事業單位、科研院所及高等院校,具備獨立法人資格,並具備一定科研開發能力及基礎,運作管理規範。
港方參與單位應為在香港特別行政區註冊成立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或科技企業,具備一定研發能力及基礎。
返回頂部
六、配套投入
倘有商業企業主或商業企業參與共建,該等商業企業主或商業企業須提供配套投入,金額不低於科技基金資助金額的50%,具體比例由資助同意書訂定。
返回頂部
七、申請要求
聯合實驗室須圍繞相關領域開展應用研究、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推進成果轉移轉化、引進培養人才團隊、廣泛進行合作交流等。
澳方牽頭單位應承諾實現聯合實驗室長期運轉,在人財物上予以支持,其中資金支持不低於澳門科技基金的資助金額。每家單位應具備相對獨立且集中的實驗場地、實驗儀器設備等科研實驗條件,以支撐聯合實驗室建設。
聯合實驗室主任應為澳方牽頭單位正式職工,在聯合實驗室所屬領域具有一定的學術影響力,澳方牽頭單位應賦予實驗室主任在科研組織、經費使用、人員選聘、成果轉化等方面自主決策權。聯合實驗室可實行聯合主任制,根據需要,在粵方或港方聘任實驗室聯合主任。
聯合實驗室項目組科研人員應不少於 30 人,其中澳方牽頭單位實際參與的骨幹科研人員不少於 15 名(當中全職人員不少於10 名),共建單位實際參與的骨幹科研人員合計不少於 15 名。
項目組人員只能參與 1 家聯合實驗室申報,屬於已立項的聯合實驗室項目組人員不可參與新的聯合實驗室申報。
返回頂部
八、合作要求
近3 年(2023年以來),澳方牽頭單位同粵方單位之間應有實質合作研究,形成了較為完善的合作機制,有開展深度合作研究的平台機構、科技人員、科技交流及共同科研成果,產學研協同創新能力較強,在人員互訪、研究生培養、創新創業等方面具備良好基礎與前景。
支持與本澳或橫琴企業合作,尤其是與獲得《科技企業認證計劃》認證的重點科技企業參與。
牽頭單位應與聯合申報單位圍繞聯合實驗室建設簽訂合作共建協議,明確合作方式、任務分工、經費分配、成果歸屬等情況。
返回頂部
九、成果產出要求
3年建設期內聯合實驗室澳方同粵方聯合承擔的科研項目不少於 10項。
澳方科研成果在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轉化不少於 1 項。
粵澳聯合發表論文不少於 60 篇,聯合申報知識產權成果不少於 5 項。
組織粵澳科研人員互訪不少於 50 人次,舉辦大型學術交流活動不少於 10場次。
粵澳聯合培養研究生不少於 20 名。
返回頂部
十、填報方式
截止申請日期前,澳方牽頭單位須向澳門科技基金提交申請,申報材料包括紙質版申請計劃書及相關合作基礎材料、佐證材料等,須裝訂成冊,並由法定代表簽署及蓋單位印章。
每家牽頭單位各領域限報聯合實驗室的數量不超1項。
本計劃須同步向廣東省科技廳申報,具體要求按廣東省科技廳相關文件的規定執行。
返回頂部
十一、形式審查
澳門科技基金與廣東省科技廳於申請截止後將分別進行形式審查,再共同核對通過各自形式審查的項目名單。對於同時被列入澳門科技基金及廣東省科技廳項目名單的項目,將獲接納為“粵港澳聯合實驗室有效項目”。
返回頂部
十二、評審方式
澳門科技基金按以下標準進行評審:
聯合實驗室發展計劃的可行性及基礎;
經費預算和使用的合理性;
隊伍建設和管理水平;
研究水平;
預期成效;
申請者的資質;
與合作方的合作基礎。
澳門科技基金在評審結束后,將與廣東省科技廳從通過雙方評審的申請中確定擬立項支持的聯合實驗室。
澳門科技基金監督實體對澳門方的申請作出決定。
返回頂部
十三、其他事項
凡本指南未有規定的事宜,適用現行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財政資助制度》、《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行政法規》、《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資助規章》、《科研平台資助計劃(2026年度)》、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資產監督管理局的《受資助活動或項目查驗指引》、《科研項目的商定程序指引》,以及獲批給後所簽署的《資助同意書》。
返回頂部
十四、下載區
內容
下載
科研平台資助計劃(2026年度)
下載
科研平台資助計劃(聯合類平台)申請指南(2026年度)
下載
科研平台資助計劃(聯合類平台)申請表(2026年度)
下載
科研平台資助計劃(聯合類平台)預算表(2026年度)
下載
科研平台資助計劃(聯合類平台)申請指南
(2025年度)
下載
科研平台資助經費的相關標準
(適用於2025年6月18日起產生的單據)
下載
科研平台資助採購及報銷、填寫報告說明
下載
科研平台資助計劃年度報告
a.
下載
(Word版) b.
下載
(pdf版)
科研平台資助計劃報告書數據表
下載
網站地圖
關於我們
基金願景
基金簡介
組織架構
相關法規
基金年報
私隱聲明
使用條款
聯絡我們
資助服務
科研資助
科普資助
專利資助
聯合資助
企業創新研發資助
構建智慧城市資助
高校科研儀器設備資助
高校博士後資助
高校青年科研人員國際培養資助
重點研發專項資助
實驗室與研發中心資助
科技合作
內地與澳門科技合作
專家庫
重點實驗室
科技獎勵
國家科技獎
澳門科技獎
何梁何利科技獎
科普活動
學生夏令營及教師科普團
2017 科技周暨中華文明與科技創新展
少年科技優材培養計劃
潛能拓展計劃
以色列特拉維夫大學暑期課程2018
XLAB國際科學營2018
風災科普
信息公開
基金信息
演辭/文章
資助公報
獲批項目
結題項目
科研成果集
智慧城市
智慧城市方案設計比賽
智慧城市資助計劃
相關鏈接
政府施政宣傳視頻
常見問題
科研項目
科普項目
科技獎勵
科普活動
辦公地址:澳門殷皇子大馬路43-53A澳門廣場11樓K座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四 9:00-13:00,14:30-17:45;星期五 9:00-13:00,14:30-17:30;
電話:(853) 2888 2088/28788777(資助相關查詢)
Copyright(C) 2021 ALL right reserved.
X